資科中心自本(112)年4月6日起調整以下管制措施:
一、解除大量資料申請案限制作業地點之管制
案件申請 Health-01 全民健保處方及治療明細檔_門急診或 Health-04 全民健保處方及治療醫令明細檔_門急診,年份數累積超過 12 年者,不限制作業地點。
二、上調同一申請者或計畫主持人總儲存空間為30TB
同一申請者或計畫主持人之所有案件,總使用儲存空間超過 30TB以上者,如再有新案申請,須以舊換新;或選擇至本部(昆陽)獨立區作業。
附上109年7月1日舊制措施內容供比對
64 瀏灠次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