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3-09-09】資科中心自本(113)年9月24日起「協作分析案件」不開放申請「死因分類」欄位。

配合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及保護個人隱私,重新檢視衛福資料應用管理,資科中心自本(113)年9月24日起「協作分析案件」不開放申請「死因分類」欄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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