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09-11-30】修正「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」

衛生福利統計資料使用收費標準修正

本次修正主要是新增「攜入資料加密費、資料保存費」,請參考以下網址:https://dep.mohw.gov.tw/DOS/cp-2498-56987-113.html

重點說明:

  • 資料處理費標準修正 :
    各年度每一資料檔每一欄位費用,由新臺幣一百六十元修正為新臺幣一百八十元;抽樣檔及主題資料每一年度以新臺幣一百八十元計。
  • 設備使用費標準修正 :
    每 一工作站每四小時由新臺幣六百元修正為新臺幣七百元;申請夜間執行者每日由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修正為新臺幣一千四百元
  • 新增資料保存費:
    更新APP004案件展延申請單,申請案如於使用資料期限後須展延使用期限暨保留研究分析檔案,申請者得於資料期限內提出申請,如無提出展延暨資料保存之申請,中心即清除帳號及檔案等,不另提醒。
    109年7月1日後尚未提過展延申請之已過期案件,若確有展延需要,請於109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,未展延之案件110年起將清除帳號及檔案。

※109年12月1日起申請之新案或變更案適用新收費標準(以統計處收信日期為準)。 

收費範例請參考 http://hdsr.web.ym.edu.tw/files/11-1274-1520.php?Lang=zh-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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